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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信学院本科学生早读、晚自修出勤管理办法

时间:2015年11月20日 00:00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作者: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来源:

电信学院本科学生早读、晚自修出勤管理办法

(2015年11月第1稿)

      为加强对我院学生早读、晚自习的质量,切实推进我院学风建设,学院结合实际情况,特此颁布此管理办法,细则如下:

第一条、   我院在本科一、二、三年级中积极推进晨读/早操、晚自修制度,其中:晨读:本科生一、二、三年级,晚自修:本科生一、二年级。

第二条、   晨读:我院本科一、二、三年级各班级需在正常教学周(1-17周)参加早读/早操。其中,本科一、二年级参加晨读,晨读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7点00分至7点35分,地点为西校区教学楼(地点附后);本科三年级学生参加早操签到,地点在西校区南村9#学生公寓西侧。

晚自修:我院本科一年级各班需在正常教学周(1-17周)参加晚自修;本科二年级自愿参加。晚自修时间为周天至周四(除周三外)每天19点30分至21点30分,地点为西校区教学楼(地点附

后)。

第三条、   学生需按时参加早读和晚自修,严禁早退、迟到,自觉维持教学秩序。各班要按照班级具体情况布置安排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活动,例如:英语四六级培训,专业课程经验交流等,落实早读、晚自习效果,稳步推进学生学风整体发展。

第四条、   监督与考勤

a)     晨读、晚自修考勤由电信学院团委、学生会负责,根据《兰州理工大大学电气工程与信息工程学院早操管理办法》、《兰州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与信息工程学院晚自习管理办法》进行考勤。

b)     晨读、晚自修监督工作由各年级、各班级负责实施,由辅导员、班主任及各班级学习委员、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具体执行。 

第五条、   检查流程

a)     检查人员每日到晨读班级清点人数,记录缺席人员信息,请假人员必须有正规请假条或得到辅导员确认,否则按旷操处理,最后由班级干部签字确认。

b)     检查结果每周汇总整合,并于每周一将晨读汇总表发至各年级辅导员。检查结果由电信学院团委团学办公室整理归档,便于以后查找与作为班级学年考核及学生综合测评评定的依据。

第六条、   考核办法

①、晨读、晚自修检查计分办法:晨读、晚自修学生签到数量为学生个人晨读、晚自修考核的主要办法,其中:

学生1次签到为1个学时,3个学时为1个教学学时

学生旷1学时,班长进行警示教育;

学生旷3学时,学院通告班主任,由班主任约谈学生;核算为必修课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缺勤1教学学时。

学生旷10学时,由年级辅导员约谈学生,并进行学院通告;核算为必修课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缺勤3教学学时,根据《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历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取消学生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平时成绩。

学生旷20学时,年级辅导员邀请家长谈话;核算为必修课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缺勤6教学学时,根据《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历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取消该学生必修课《形势与政策》考试资格。

学生旷30学时,年级辅导员邀请学生、家长谈话,并根据《兰州理工大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》给予警告/严重警告处分;

该计分方法适用于我院本科在校一、二、三年级早操/早读考核

该计分方法适用于我院本科在校一年级晚自修考核

②、本科二年级晚自修检查计分办法:

本科二年级晚自修采取自愿原则,学生每签到1次核算为0.1分综合测评,于学年考核时统一核算。

第七条、   请假

    学生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,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早读、晚自修者须事先向年级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,操中、操后请假或不请假,一律按旷操处理。

 

本办法自2015年11月开始试行,本办法解释权归电气工程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
 

电气工程及信息工程学院

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5年1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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